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韓城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8〕88號),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強化基本藥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應、優先使用、保證質量、降低負擔”的功能定位,從基本藥物的生產、流通、采購、使用、支付、監測等環節完善政策,全面帶動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著力保障藥品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供應充分,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助力分級診療制度落實,逐步緩解“看病貴”問題,推動醫藥產業轉型升級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基本藥物配備和使用管理
1.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全省統一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原“省增補藥物”不再按基本藥物管理。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動態調整情況,基本藥物全部納入藥品集中采購目錄,按規定開展采購工作,及時更新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的基本藥物屬性標識,推動醫療機構優先采購。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應對照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綜合藥品臨床需求、標準變化和新上市等情況,及時做好本單位常用藥品目錄調整工作。醫聯體要完善內部藥品配備和使用管理規范,保障用藥品種與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雙向轉診服務相銜接。(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2.強化配備使用管理。根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診療范圍,分類別合理制定我省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不斷提高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量。公立醫療機構要制定院內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制度,發揮醫院藥師的用藥指導和審核監督作用,將基本藥物使用情況納入處方點評重要內容,并與績效考核掛鉤。加大醫師、藥師和管理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基本藥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鼓勵其他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3.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我省基本藥物制度考核激勵機制,基層醫療機構考核結果與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撥付掛鉤,城市和縣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情況納入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考核和績效內容。醫療機構要科學設置基本藥物使用指標,納入本單位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加強醫?;痤A算管理,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間“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引導醫療機構主動使用基本藥物,加強醫療成本控制,提高醫療機構自我管理的積極性。(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4.實施臨床使用監測。完善信息化監管模式,加強臨床使用監測,建立健全我省藥品使用監測系統,逐步構建省、市、縣三級監測網絡體系并與國家平臺互聯互通。開展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制定評價指標,編制評價工作方案,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或藥學科室積極參與。加強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對基本藥物從原料供應到生產、流通、使用、價格、報銷等實行全過程動態監測。(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二)提升基本藥物生產供應保障水平
1.提高藥品供給能力。積極引導醫藥行業研發創新,鼓勵我省藥品生產企業開展新藥和首仿藥研發,推進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支持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推動優勢企業建設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生產質量體系,增強基本藥物生產供應能力。及時準確掌握我省藥品生產企業的生產現狀,對于臨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價格偏低、企業生產動力不足等因素造成市場供應易短缺的基本藥物加強跟蹤,及時納入我省儲備基地進行管理,探索通過市場撮合、定點生產、統一配送等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基本藥物的臨床供應。(省藥監局、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2.完善采購配送機制。發揮政府和市場“兩只手”作用,落實分類采購管理,引導形成合理價格,科學合理組織集中采購工作,滿足基本醫療需求。繼續推進省際聯盟、區域采購聯合體、跨區域專科醫院聯合采購等形式,以量換價,推動藥品價格合理下降,推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生產企業為保障基本藥物供應配送第一責任人,應當切實履行合同,尤其要保障偏遠、交通不便地區的藥品配送,對不能按期、按量履行合同以及企業原因造成用藥短缺的,追究涉事企業違約責任,并由行業主管部門將相關失信記錄報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記入企業信用檔案。推進藥品流通行業兼并重組、轉型升級,加快發展藥品現代物流,引導“互聯網+藥品流通”規范發展。醫保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協議約定及時向醫療機構撥付醫保資金。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結算貨款,對拖延貨款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省醫保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別負責)
3.加強短缺預警應對。健全我省短缺藥品監測預警體系,實現藥品研發、生產、流通、使用等多源信息采集,規范醫療機構短缺藥品信息網絡直報工作。發揮短缺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的重要作用,分析研判藥品短缺品種,制定短缺清單,完善省級儲備基地建設,通過多部門的政策統籌、協作配合、有效聯動,努力緩解臨床必需藥品的短缺問題。對壟斷原料市場和推高藥價導致藥品短缺,涉嫌達成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加大懲處力度。探索建立軍地短缺藥品溝通機制,加強短缺急需藥品軍地協調溝通。支持軍隊醫療單位納入省級藥品集中采購管理。(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工信廳、省委軍民融合辦、省藥監局、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三)完善基本藥物報銷和降費措施
1.逐步提高實際保障水平。根據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有關規定,建立我省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將基本藥物目錄內符合條件的治療性藥品按程序優先納入基本醫保藥品報銷目錄。對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和抗艾滋病、結核病、寄生蟲病等重大公共衛生防治的基本藥物,加大政府投入,降低群眾用藥負擔,發揮基本藥物在降低藥費、合理使用方面的作用。(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別負責)
2.有效降低患者負擔。積極推進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切實降低患者費用負擔。將基本藥物制度與醫聯體建設、分級診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機結合,在保證藥效的前提下,在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管理中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探索通過多途徑資金來源提高基本藥物保障水平,最大程度減少患者藥費支出,增強群眾獲得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基本藥物制度綜合試點。(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醫保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別負責)
(四)提升基本藥物質量安全水平
1.強化質量安全監管。根據國家抽檢計劃,制定我省基本藥物抽檢工作方案,定期向社會發布質量公告和查處結果。加大對基本藥物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生產。建立企業誠信記錄和違法違規退出機制,落實生產企業上市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監測和收集,不斷強化藥品安全預警與應急處置能力。鼓勵企業開展藥品上市后再評價。(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2.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支持我省企業對納入基本藥物目錄的仿制藥開展一致性評價,推動企業研發中心、省級技術機構、臨床試驗機構、高等院校等單位加大人才引進和研發建設力度,鼓勵藥品集中采購部門優先采購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品,并明確標識。鼓勵醫療機構優先使用通過一致性評價、價格適宜的基本藥物。(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緊緊圍繞“健康陜西”建設,落實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確保取得實效。要建立聯席會商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政策措施,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督導評估。建立健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督導評估制度,納入醫改考核督導評估范圍。開展第三方評估,強化督導評估結果的運用,對落實基本藥物制度不力的部門、醫療機構進行通報和約談。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有效提高基本藥物使用比例,保障群眾用藥需求,并探索好的經驗模式,及時總結推廣。
(三)做好宣傳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充分宣傳基本藥物制度的目標定位、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加強醫務人員的引導宣傳,改變不合理用藥習慣,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營造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
陜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共陜西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陜西省科學技術廳
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陜西省財政廳
陜西省商務廳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陜西省醫療保障局 陜西省中醫藥管理局
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